湘潭市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潭市公矿网挂〔2022〕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和《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65号)的有关规定,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湘潭县琵琶山矿区高岭土矿采矿权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交易平台
(一)出 让 人: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挂 牌 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
二、出让采矿权简况
湘潭县琵琶山矿区高岭土矿采矿权矿区位于湘潭县花石镇,距湘潭县直线距约44km,面积0.204平方千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44′45″~112°44′48″,北纬27°24′20″~27°24′07″。行政区划隶属湘潭县管辖。矿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定(2000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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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序号 |
2000坐标 |
拐点序号 |
2000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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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Y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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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33195.86 |
38375925.83 |
16 |
3033733.26 |
38375197.28 |
|
2 |
3033288.61 |
38375968.66 |
17 |
3033619.59 |
38375197.28 |
|
3 |
3033318.20 |
38375913.42 |
18 |
3033554.04 |
38375183.94 |
|
4 |
3033279.13 |
38375687.83 |
19 |
3033589.18 |
38375252.42 |
|
5 |
3033315.85 |
38375617.99 |
20 |
3033566.12 |
38375263.44 |
|
6 |
3033641.19 |
38375476.84 |
21 |
3033498.64 |
38375211.09 |
|
7 |
3033716.25 |
38375534.60 |
22 |
3033450.62 |
38375284.27 |
|
8 |
3033776.14 |
38375561.72 |
23 |
3033330.44 |
38375314.74 |
|
9 |
3033827.06 |
38375496.20 |
24 |
3033310.72 |
38375347.66 |
|
10 |
3033889.82 |
38375565.84 |
25 |
3033319.26 |
38375362.89 |
|
11 |
3033943.08 |
38375551.94 |
26 |
3033252.42 |
38375501.27 |
|
12 |
3033925.20 |
38375463.21 |
27 |
3033222.63 |
38375551.88 |
|
13 |
3033853.72 |
38375383.81 |
28 |
3033177.45 |
383757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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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033722.89 |
38375365.22 |
29 |
3033222.08 |
3837585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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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3033691.27 |
3837529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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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0.204km2,开采深度:+270~+1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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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矿种为高岭土,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山保有资控制资源98.8万吨(原矿权已出让39.2万吨,边部新增59.6万吨),本次出让边部新增控制资源59.6万吨(折算可信资源56.62万吨),生产规模:8万吨/年,出让年限:13年(含基建期)。
三、出让方式
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本次挂牌不设保留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缴纳要求
(一)挂牌起始价:260.452万元。
(二)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出让收益缴纳要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资金实力。外商投资企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求军事部门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资质条件。
竞买人报名需提交上传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竞买人提供不低于挂牌起始价260.452万元以及标的范围内原有采矿权及原采权附属设施等资产评估价值1428.64万元的银行存款及银行止付证明(原采矿权人参与竞拍则不需要提供资产部分的银行存款及银行止付证明)。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14时30分至2022年3月2日16时00分止。
(二)报名时间:本次挂牌出让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14时30分至2022年2月23日16时00分止,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17时00分。
(三)报价时间: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3月3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3月16日10时00分止。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3月16日10时00分。
七、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竞买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报名期内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办理并绑定好数字证书,上传相关需审查的资料,提交本矿区的竞买申请、生成竞买申请书。
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赋予竞买人对应宗矿的竞买权限,方可参加矿业权网上竞买。
未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可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并在报名审核期截止前重新提交审核。
八、竞价程序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挂牌期间进行过至少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为有效竞买人,经系统在5分钟倒计时后,有效竞买人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九、重要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公告和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三)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四)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矿区土地、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所涉单位及个人自行协商解决。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五)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的居民发生土地、道路矿山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山所在地乡、村就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发的道路交通、生产生活用水、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生态治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达成开采相关协议,否则,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申请人应认真评估风险。
(六)标的范围内原有采矿权及附属设施等资产,已经评估公司评估为1428.64万元,竞得人竞得后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按评估价值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原采矿权人,产生的相关税费则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人生产过程中,应对照生态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并严格按照我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于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如未通过则停业整改。
(八)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竞得结果确认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若竞得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竞价款+原采矿权及生产设施评估价值)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如竞得人按期履行缴款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确认。
十一、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十二、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或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三、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三)出让人通过有关网站查询竞得人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成交价10%的违约赔偿责任。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十四、咨询方式
如果在参加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采矿权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731-55558628(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科)
0731-52818262(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1-52818268(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用技术保障科)
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400-6682666(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