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等规定,现将湘潭长兴矽砂玻璃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关闭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一)原矿区开采区及裸露区域纳入新矿区范围,按照新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执行,矿区现有加工区、堆料场、沉淀池等设施均复用。
(二)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及效果
1.地形地貌景观修复。现状下北侧加工区南侧道路山坡侧山体受雨水冲刷崩滑构成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矿山已分台阶栽种冬毛草进行治理;进矿山公路两侧部分区域栽种苗木,减少了地表水土流失,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2.土地复垦与生物多样性恢复。2022年矿山完成3处土地复垦,总面积约5915㎡,均复垦为林地,栽种松木、红叶石楠等植被,并进行草种播撒,治理效果良好。2024年在4号拐点西侧自然复绿2234㎡,北部加工区南侧山坡复垦区域种植冬毛草418㎡,南部加工区堆料区复垦区域种植冬毛草1856㎡。修复后的区域植被覆盖度提高,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有效减少扬尘和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3.水资源与水生态修复。矿区建设了7处沉砂(淀)池,采用浆砌块石及防渗水泥抹面处理,满足矿区雨水收集需求。同时,矿山修建截排水沟6条,采用砖砌结构和砂浆抹面,确保矿区雨水汇集入沉淀池,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矿区水环境。
4.矿山地质灾害防治。2022年矿山对北部值班室南侧边坡进行了喷浆护坡,面积约1400㎡,并在北部生活区及办公区旁建设挡土墙,总长约88m,增强边坡稳定性。2024年3月,在1号沉淀池东侧中转站新建50m挡土墙,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风险。
5.其他生态修复措施。新增10处安全警示牌,硬化水口桥村近4公里村道,同时绿化进矿道路两侧,减少矿区扬尘污染。
6.监测与后期管控。2024年5月,矿山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沉淀池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源安全。矿山已与石狮村村委会签订后期管护协议,落实生态修复成效的长期维护,保障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验收组织情况
本次关闭验收由湘潭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初验合格后报市级复核。我局组织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及水工环等相关领域技术专家,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审查、质询讨论等方式,对工程完成情况、质量及成效进行了全面核查,专家组出具验收合格结论。
三、验收结论
经我局审核认定,该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关闭验收结果为合格。
四、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电话:0731-55558605,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