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湖南省湘乡市尹家冲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健;联系电话:55558605
电子邮箱:491835236@qq.com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