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高坊采石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关闭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等规定,现将湘乡市高坊采石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关闭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2021—2023年期间,矿山对17个区域开展复绿,复垦为林草地,覆土厚度约0.5米,复绿面积约38200平方米,植被长势良好,成活率达80%以上,并同步开展后期管护。2024年12月,对老矿界3号拐点北侧裸露地表实施复垦,复垦为林地,面积约540平方米,植被成活率80%以上。通过实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发挥了防尘滞尘作用。
(二)水资源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矿区地表水不发育,矿山因地制宜建设了较为完善的排水和沉淀设施。矿山共修建沉砂(淀)池20处,并配套建设截排水沟约2000米以上,池壁及沟渠采用砖砌或浆砌块石并进行砂浆抹面处理,能够有效收集、沉淀矿区雨水,防止泥沙外排,水土保持效果良好。
(三)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矿山在加工区南侧建设护坡约104米,在加工区西侧、北侧及二级沉淀池下方建设挡土墙约1030米,有效增强了边坡稳定性,降低了地质灾害风险。
(四)其他修复工程。矿山在矿区内规范设置安全警示牌10处,在一级、二级沉淀池周边及矿区外围设置安全围栏约2500米;在二级沉淀池北侧建设洗车槽,对进矿道路两侧实施绿化,并配套防尘抑尘设施,进一步改善矿区环境和安全条件。
(五)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矿山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沉淀池水质开展监测,并与属地村级组织签订后期管护协议,对矿山最终边坡及已复垦区域实施持续管护,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该矿山在完成修复工程后,经湘乡市自然资源局初验合格,报送我局组织市级复核。我局会同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水工环等相关领域技术专家,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审查、质询讨论等方式,对工程完成情况、质量及成效进行了全面核查,专家组认为工程质量和成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经审核认定,湘乡市高坊采石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关闭验收结果为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电话:0731-55558605,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中路6号)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