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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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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17,795.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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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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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 |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祥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省级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审核确认、测绘资质资格审批、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限事项。 (十八)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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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我局从实际出发,按照财政统一要求,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执行,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一)长期规划 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创新实干,担当有为,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 (二)年度计划 2023年度总体目标如下: 1、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2、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矿业转型升级; 3、强化执法监察,完善共同责任机制; 4、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规费征管政策,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5、保障用地需求; 6、做好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8、做好空间规划工作; 9、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0、做好测绘管理工作。 (三)预算情况 1、年初结转情况 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2,89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9.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98.24万元。 2、年初预算情况 2023年初部门预算收入8,6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11.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14.31万元。 3、年中追加预算情况 年中预算追加9,16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68.10万元,其他收入3,901.60万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度预算收入17,7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1.17万元,项目支出11,253.9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预算支出17,07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3.80万元,项目支出10,493.05万元。 3、年末结余情况:2023年结转718.28万元。 (五)50万以上的项目性专项情况 2023年度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万以上的项目性专项有16个,年度预算资金共计4,711.64万元,支出共计4,307.66万元,均完成了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中: 1、山水荷苑小区消防改造项目,年度预算124.7万元,支付金额87.29万元; 2、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平台融合项目,年度预算60.50万元,支付金额60.5万元; 3、湘潭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更换及“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年度预算112.2665万元,支付金额112.2665万元; 4、带图审批电子签章及CA数字认证系统建设项目,年度预算68.22万元,支付金额68.22万元; 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年度预算280万元,已支付项目经费266.556万元。 6、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因素分配法,年度预算180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7、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日照分析、交通评价等服务项目,年度预算700万元,项目支出508.656万元。 8、城市规划建筑物等规划测量服务项目,年度预算885.1166万元,项目支出885.1166万元。 9、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年度预算1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10、湘潭市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年度预算300万元,项目支出296万元。 11、湘潭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年度预算196.16万元,支付金额38.378万元; 12、拨付2022年恢复耕地市级奖补资金项目,年度预算517.578万元,项目支出517.578万元; 13、市级和市本级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含耕地保护一张图)编制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标注“恢复属性地类评价”项目,年度预算5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14、湘潭市“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咨询指导与合规性评估项目,年度预算53.8万元,项目支出53.8万元。 15、地质灾害业务性专项,年度预算127万元,项目支出127万元。 16、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年度预算56.3万元,项目支出5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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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2023年我局全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调整率,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8,625.43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上级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数为9,169.70万元。因此,预算调整率为0。 2、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2023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6,925.22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数6,583.80万元。基本支出控制率为95.07%。 3、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2023年度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13,767.74万元,项目支出实际支出数10,493.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76.21%。 4、资金结余,2022年末资金结余2,897.83万元,2023年末资金结余3,616.11万元。 5、“三公经费”控制率,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7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2023年度预算数为26.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4.41%。 (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包括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等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得到认真执行。 2、各专项资金核算分项目单独进行核算,从预算指标下达到执行,账目清晰明了,原始凭证附件完备。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方面,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全部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2023年政府采购金额4,837.59万元。 (三)预算产出与效果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数量指标”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 (1)“耕地保有量”,指标值:≥193.03万亩,完成值:193.74万亩; (2)“永久基本农田数”,指标值:≥171.39万亩,完成值:171.39万亩; (3)“土地收入入库金额”,指标值:40亿元,完成值:43亿元; (4)“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指标值:4处,完成值:1处; (5)“地质灾害应急补助项目”,指标值:10个,完成值:11个; (6)“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指标值:50000本,完成值:65227本; (7)“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指标值:30000份,完成值:33493份; (8)“文书档案清理”,指标值:20000件,完成值:20863件; (9)“不动产登记档案归档”,指标值:60000件,完成值:61698件。 2.“质量指标”,由3个三级指标构成。 (1)“带图审批电子签章及CA数字认证系统应用率”,指标值:≥98%,完成值:98%; (2)“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差错率”,指标值:<2%,完成值:<0.5%; (3)“补充耕地图斑差错率”,指标值:<2%,完成值:0; 3.“时效指标”,由3个三级指标构成。 (1)“2022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指标值: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值:2023年7月自然资源部完成质检并下发数据成果; (2)“2022年度市本级1:500地形图成果库服务”,指标值: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值:按时完成; (3)“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指标值: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值:按时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由2个三级指标构成。 (1)“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指标值:持续提升,完成值:效果明显; (2)“规划管理土地市场”,指标值:行业指导,完成值:效果明显; 5.“经济效益指标”,由1个三级指标构成。 “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景观提升”,指标值:效果明显,完成值:效果明显; 6.“可持续影响指标”,由1个三级指标构成。 “绿色开采,矿山开发利用资源合规率”,指标值:1,完成值:生产矿山14个,已建成绿色矿山1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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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1、以前年度资金结余为非国库集中支付的下属二级机构的累计结余,未能及时清理,结果影响今年。 2、预算绩效目标和定量指标的制定不够准确和全面。 3、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不能及时到位,个别专项完成年度与收到财政经费拨付年度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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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认真清理项目资金结余,通过调整预算,统筹管理等方式,规范和完善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从具体业务方面入手,确定适合部门支出特点的绩效指标。 3、加强部门与财政的沟通协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多举措盘活资金,争取重点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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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