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09-03 15:42


第一部分  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建设、城市勘测、规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下设七个处室,三个分局,并管理湘潭市勘测设计院、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规划局,以“主动、高效、创新、服务”为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三化建设。通过系列制度建设,使城市规划决策更加科学透明、管理、服务更优质高效;整章建制,不断提高依法规划、依法管理水平;组建了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开发推广办公自动化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自身水平,使湘潭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城乡规划局为行政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综合督办、文电、会务、宣传、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2)规划编制研究室

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修改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承担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参与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工作;配合市直其他部门组织编制相关行业专项规划;指导县市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规划技术管理工作;承担拟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和有关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参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认证初审并转报省厅的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本行政区域的从业活动。

3)市政工程管理科

承担中心城区各类道路、管线、园林等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查工作,并指导规划分局、执法队监督实施;协调组织重点项目交通影响评估审查。

4)行政审批科

承担本局权限内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组织办理、发证等具体工作;承担本局并联审批的组织工作;承担政务窗口及规划统计工作;承担局管理例会与市规委会办公室工作。

5)规划管理一科

承担雨湖区(除经开区以外)的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查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规划条件的核定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查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的相关工作;承担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许可审查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有关争议和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指导配合规划分局监督管理在建工作;指导配合执法队处理违法违章建筑。

6)规划管理二科

承担岳塘区(除高新区和昭山示范区以外)的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与规划管理一科相同。

7)法规监督科

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组织或者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案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局系统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局执法队和下级规划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承办规划条件核实的复核。

8)财务科

承担财政投资的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资金拨付,并监督使用;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承担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与监督工作;承担财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9)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绩效考核、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城乡规划人才开发和交流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湘潭市城乡规划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部收入为271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4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09.61万元。2016年单位全部收入为385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7.41万元,其他收入0.1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832.48万元。2017年单位全部收入比2016年减少1130.97万元,减少了29.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7.92万元,减少了23.46%;其他收入减少了0.17万元,减少了100%;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422.87万元,减少了50.80%。本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根据湘潭市规划编制要求,按进度拨款,向财政申请的编制专项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为零主要是因为财主要是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撤销,不再有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比例较大主要是因为2016年单位专项编制经费结转减少。

2017年单位总支出为209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0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69.9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9.03万元),项目支出1158.61万元。2016年单位总支出为344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97.10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70.96万元),项目支出2572.40万元。2017年单位总支出比2016年减少1342.86万元,减少了39.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94万元,增加了8.17%;项目支出减少1413.79万元,减少了54.96%。2017年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工资调整;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未能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进行拨付。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总额为62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21.3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收入合计230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4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行政运行251.30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1.0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94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1.2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70.25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37.6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160.00万元,占本年收入总额的5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支出合计209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0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4.77%;项目支出11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55.24%。本年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251.3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1.9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94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1.33%;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870.2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1.4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48.1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5.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309.49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09.4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97.60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621.32万元。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017.41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832.4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0.46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09.4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减少707.92万元,减少了23.46%;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比2016年减少423.05万元,减少了50.82%;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减少1342.86万元,减少了39.03%;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比2016年增加了211.89万元,增加了51.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097.60万元。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3440.4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减少1342.86万元,减少了39.0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209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9.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1.4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9.0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3.29%;项目支出1158.61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55.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870.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70.25万元。本年支出数为2097.6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51.3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27.9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70.2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48.12万元。本年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了251.3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2016年绩效考核奖金及综治维稳奖金105.3万元,2017年按新工资标准增加年初预算39.21万元,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传统节假日生活补助33.00万元,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传统节假日生活补助(规划建筑设计院)3.85万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提高津补贴、绩效工资69.87万元;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27.9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增加了城维费安排2016退休调待职14年-16年提资17年增补预算27.9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预算与决算数据持平;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4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拨勘测院标志维护费45.00万元,支出编制规划经费合计903.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5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81.95%;商品和服务支出69.0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7.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10.70%。

工资福利支出769.51万元中基本工资439.37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7.10%,津贴补贴123.5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6.06%,奖金93.8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2.2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09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7.8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0万元、占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37%,职业年金缴费11.3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50%。

商品和服务支出69.03万元中办公费4.8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6.95%;水费1.7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56%;电费15.3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7.81%;邮电费4.4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6.45%;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82%;差旅费3.0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4.35%;维修(护)费4.13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5.98%;培训费0.5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72%;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55%;劳务费5.4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7.82%;工会经费7.8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1.40%;福利费16.40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35%;其他交通费用0.16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0.2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2.8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5万元中抚恤金12.66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12.60%;生活补助35.2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35.05%;医疗费0.08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0.08%;助学金0.2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0.21%;住房公积金52.30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52.0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公务接待费7.40万元。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万元,公务接待费4.96万元。单位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数与预算数相同,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了2.08万元,主要是因为局调派公车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了2.44万元,主要是单位公务接待比今年减少。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0.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2万元,公务接待费4.96万元。2016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7.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万元,公务接待费6.67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费用维持不变,原因是2017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减少了5.9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6年上半年单位的公务用车有8台车,下半年因公车改革减少到2台。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了1.71万元,原因是2017年严格控制了各项公务接待,单位公务接待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接待124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针对2017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规划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对照年初设定的各项预算绩效目标和要求,自评优秀,并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按照财政文件通知,2017年规划编制项目作为绩效重点评价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3万元,比2016年减少1.93 万元,减少2.7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办公费用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单位购买电脑、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为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规划编制工作的项目合同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车辆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和行政执法;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湘潭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单位:万元)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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