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5-29 09:53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度预算金额

12,268.02万元

主管部门

单位基本职能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祥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省级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审核确认、测绘资质资格审批、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限事项。

(十八)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2019年1月我局由原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和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合并组建而成,机构挂牌后立即进行实质性改革,确保机构改革和重点工作“两不误”。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9年初结转数为5,29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49.67万元, 项目支出结转5,142.98万元。

(二)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2019年初部门预算收入7,646.3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4,908.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38.28万元。

2、年中追加预算情况

年中财政拨款资金预算追加4,621.6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追加1,311.7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追加3,309.87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1)省级财政资金追加情况

湘财建二指[2019]23号下达2019年县市自然资源业务及能量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20号下达2019年地质勘查项目资金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67.79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17号下达2019年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项目资金20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15号下达2019年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资金5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12号下达2019年“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项目18万元,湘财资环指[2019]30号下达2019年第一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711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19号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25万元, 湘财建一指[2019]19号下达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工作奖励资金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追加合计1,311.79万元。

(2)市级财政资金追加

本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3,309.87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非税收入3000万元,潭财预146号下达2018年度绩效考核奖励301.8万元以及医疗费补助等财政拨款资金。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26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2.04万元,项目支出7,575.97万元。预算支出13,73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3.95万元,项目支出9,085.73万元,年末结转3,820.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87.76万元,项目支出3,633.23万元。

(四)30万以上的项目性专项情况

1、地下水资源常规监测专项资金67.79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20号),项目分为地下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地下水质监测、信息应用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数据整编、综合研究五部分,工作开展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技术要求及时间节点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质量验收合格,通过了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组织的评审。

2、业务及能力建设补助专项资金160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23号),项目的实施极大地促进湘潭市地理空间框架设施建设,提高了GPS作业效率,为满足国土资源勘测、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基础测绘、灾害监测、环境监测、防灾减灾、精细农业及交通管理等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是“数字(智慧)湘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325万元(湘财建二指[2019]19号),包括我市本级及所辖区湖南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资金115万元,市本级及所辖区综防体系建设经费补助18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经费补助30万元。根据项目各子项目的内容,按因素分配法对专项资金进行拨付,有利于项目实施。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1000余次,2019年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27处,其中省级1处,市级17处,县级309处。

2019年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演练,发布了《湘潭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局、分局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活动,举行“4•22”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我市境域内虽然发生灾险情近50起,但没有发生1起因地质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探矿权管理方面,积极与省厅和项目实施地沟通协调关系,促进探矿权成果转化有效利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敢于担当,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调整率,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646.36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上级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数为4,621.66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12,268.02万元。因此,预算调整率为0。

2、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2019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4,692.04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数4,653.95万元。基本支出控制率为99.18%。

3、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2019年度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12,623.17万元,项目支出实际支出数9,085.7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71.98%。

4、资金结转结余,2019年初结转5,292.23 万元,2019年末资金结转3,820.99万元,未超过上年度结转。

5、“三公经费”控制率,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5.46万元,2019年度预算数为191.59万元,控制率为8.07%。

(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得到认真执行,使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2、各专项资金核算分项目单独进行核算,从预算指标下达到执行,账目清晰明了,原始凭证附件完备。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政府采购完成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1,858.13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审批

(三)预算产出与效果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在全国首创“三个合并”,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将城市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由原来的5个会议审批减少为1-2个会议审批。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工业项目审批权限彻底下放至园区,实现在园区内闭环。三是落实批后监管,设立资源利用监管科,对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和各项建筑工程规划情况进行批后监管。四是推进“三测合一”。统一机构、流程、技术标准,实现国土、规划、房产测绘“三测合一”。

2、落实环保督察要求,完成采石行业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矿山22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采砂“利剑行动”,查处违法行为21起,立案18起,移送2起。

3、全市完成用地报批10653亩,是省自然资源厅下达计划2.8倍。全年验收形成增减挂钩指标13825亩,为年度计划的2.5倍,累计节约异地购买指标经费约16亿元。办理土地、规划业务536件,切实做好了“两干一轨”、西二环、G320湘潭绕城线等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工作。

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建立。一是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立了高规格的编制领导小组,对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和专题座谈,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着力构建“1个主体成果+3个专项规划+10专题研究+1个信息平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二是推进长株潭区域规划协调。联合长沙、株洲编制《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两干一轨”经济走廊发展和融城研究。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协同审批平台,形成“一张蓝图、一次审批”工作机制。

5、2019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26.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73.56万亩,均高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44个,新增耕地面积3491亩,全市占用耕地建设项目全部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1个,规模11.5万亩,总投资1.89亿元;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24个,投资3400万元。

6、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出台《湘潭市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申报绿色建设试点矿山2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矿山安全继续实现“零事故”。

7、扎实抓好测绘资质巡查、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检和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出台《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暂行办法》,修订了统一技术标准与工作流程。推进数字湘潭成果应用,建立权威、唯一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数据共享交换统一标准规范。

8、着力强化“空心房”整治。全市摸底“空心房”3929栋50.1万平方米,拆除“空心房”2077栋31.6万平方米。

9、通过采取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对全市“大棚房”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全市65个“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聚焦“违建”和“位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进行强力整治,确认违建别墅项目9处30栋,整改到位8处21栋。对违法用地严重县市区及乡镇进行集中警示约谈,查处违法用地485宗6076亩,整改到位380宗5240.6亩。开展违法建设案件认定17宗,移送违法建设案件10宗,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宗,罚没款48.06万元,协助拆违13次。

10、积极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动汇报对接争取重大地质治理项目4个,资金992万元。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值班值守,成功度过特大汛期,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基本完工,谭家山煤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下拨项目资金1.57亿元。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1、本年度存在专项资金结转,但未超过上年结转。

2、因我局由原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和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合并组建而成,许多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的变化,项目预算资金的安排上有调整,影响项目实施的整体效益,预算绩效目标量化和细化还有待加强。

3、由于国家、省未出台村庄规划实施细则,加上村庄规划数据库与上位规划数据库未衔接一致,村庄规划成果还未真正落地实施。

4、地下水监测数据传送不及时,监测站点覆盖不足,监测井保护难度大

改进措施

1、整合资金结转,防止资金沉淀。要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厘清项目资金的种类、存量规模,进行统筹分配、统一调度。

2、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管理,通过量化和细化预算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

3、尽快出台村庄规划数据库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衔接的技术标准或指南。

4、建立市级地下水监测信息节点,与省级监测中心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增加监测点数量,加强监测井保护力度,以便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区域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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