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汇总)决算公开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9-01 08:56

 

目录

 

第一部分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祥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省级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审核确认、测绘资质资格审批、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限事项。

(十八)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于2019年1月,由原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和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合并组建而成,下设26个科室、2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5个分(区)局。

纳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湘潭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湘潭市国土资源局雨湖分局

3、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岳塘分局

4、湘潭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5、湘潭市规划展示馆

6、湘潭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7、湘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8、湘潭市征地拆迁管理事务处

9、湘潭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210261.98万元,2018年收入总计420321.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0059.04万元,减少49.96%,主要是因为土地储备债券发行量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2、2019年支出总计190517.34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365633.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75115.74万元,减少47.89%,主要是因为土地储备债券发行量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1026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10138.14万元,占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04.17万元,占0.05%;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为19.67万元,占0.01%。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1905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8.62万元,占3.56%;项目支出183728.72万元,占总支出的96.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10138.14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18216.4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8078.27万元,减少49.75%,主要是因为土地储备债券发行量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90128.62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38444.2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48315.61万元,减少43.82%,主要是因为土地储备债券发行量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12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315.61万元,减少43.82%,主要是因为土地储备债券发行量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12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0.00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5万元,占总支出的0.001%;卫生健康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0.004%;城乡社区支出166233.1万元,占总支出的87.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00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445.64万元,占总支出的8.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5万元,占总支出的4.423%;债务还本支出8081.53万元,占总支出的4.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28.62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80047.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万元,为局本级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16.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35万,为局本级年中拨付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万元,为 局本级年中拨付医疗费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559.46万元,支出决算16623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4672.64万元,主要是储备中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2130.72,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776.9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8595.99万元等。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为局本级拨付上年结转的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8521.58万元,支出决算15445.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924.06万元,主要是收费收入追加安排的局本级购买耕地指标支出3000万元,省厅拨付生态修复、业务能力建设等资金871万元,以及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年中追加的国土整治资金3079万元等。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3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5万元,为省厅拨付局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8、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0,支出决算8081.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081.53万元,为储备中心西湖城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63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4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57.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1.59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0.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5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业务工作需求导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9.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7.87万元,减少27.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健全了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节约了公车运行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5.4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46万元,占94.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7个、来宾32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6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保养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963.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264.64万元;支出16223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2235.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8992.04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2268.02万元,另对数字湘潭地理信息基础工程二期项目进行绩效后期评价,共涉及项目资金1813.29万元。

1、“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在全国首创“三个合并”,即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将工业项目审批权限彻底下放至园区,实现在园区内闭环。三是落实批后监管,设立资源利用监管科,对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和各项建筑工程规划情况进行批后监管。四是推进“三测合一”。统一机构、流程、技术标准,实现国土、规划、房产测绘“三测合一”。

2、落实环保督察要求,完成采石行业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矿山22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采砂“利剑行动”,查处违法行为21起,立案18起,移送2起。

3、全市完成用地报批10653亩,是省自然资源厅下达计划2.8倍。全年验收形成增减挂钩指标13825亩,为年度计划的2.5倍,累计节约异地购买指标经费约16亿元。办理土地、规划业务536件,切实做好了“两干一轨”、西二环、G320湘潭绕城线等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工作。

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建立。一是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立了高规格的编制领导小组,着力构建“1个主体成果+3个专项规划+10专题研究+1个信息平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二是推进长株潭区域规划协调。联合长沙、株洲编制《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两干一轨”经济走廊发展和融城研究。三是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协同审批平台,形成“一张蓝图、一次审批”工作机制。

5、2019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26.6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73.56万亩,完成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和“旱改水”项目44个,新增耕地面积3491亩,全市占用耕地建设项目全部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1个,规模11.5万亩,总投资1.89亿元;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24个,投资3400万元。

6、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出台《湘潭市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申报绿色建设试点矿山2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矿山安全继续实现“零事故”。

7、扎实抓好测绘资质巡查、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检和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出台《湘潭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暂行办法》,修订了统一技术标准与工作流程。推进数字湘潭成果应用,建立权威、唯一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形成数据共享交换统一标准规范。

8、着力强化“空心房”整治。全市摸底“空心房”3929栋50.1万平方米,拆除“空心房”2077栋31.6万平方米。

9、通过采取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对全市“大棚房”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全市65个“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聚焦“违建”和“位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问题进行强力整治,确认违建别墅项目9处30栋,整改到位8处21栋。对违法用地严重县市区及乡镇进行集中警示约谈,查处违法用地485宗6076亩,整改到位380宗5240.6亩。开展违法建设案件认定17宗,移送违法建设案件10宗,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宗,罚没款48.06万元,协助拆违13次。

10、积极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主动汇报对接争取重大地质治理项目4个,资金992万元。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基本完工,谭家山煤矿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下拨项目资金1.57亿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228.82万元,比2018年减少29.34万元,减少11.37%,主要原因是缩紧支出,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72万元,用于召开业务安排会议,人数370人,内容为群测群防会议等;开支培训费9万元,用于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人数60人,内容为开展行政执法法规宣传教育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8.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187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利息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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