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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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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金额 |
12,869.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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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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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 |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和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承担省级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批、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省直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改变用途、续期许可、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审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审核确认、测绘资质资格审批、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许可等自然资源行政管理权限事项。 (十八)承担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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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我局从实际出发,按照财政统一要求,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执行,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下: (一)长期规划 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创新实干,担当有为,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全过程。 (二)年度计划 2020年度主要在以下方面做好服务: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扎实抓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切实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深度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全域综合整治;不断优化“两委会”职能定位;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水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圆满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继续做好村庄规划试点;加快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认真统筹“一湾一环多组团”片区开发;抓牢抓实矿山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 (三)预算情况 1、年初结转情况 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金额3,820.99万元,2020年对年初结转和结余归集调出3,182.72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63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20.24万元, 项目支出结转518.02万元。 2、年初预算情况 2020年初部门预算收入6,171.9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293.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78.65万元。 3、年中追加预算情况 年中预算追加6,69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追加6,29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追加400.00万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8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8.27万元,项目支出8,430.8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的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16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8.52万元,项目支出7,606.90万元。 3、年末结余情况:2020年年末结转1,342.0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五)30万以上的项目性专项情况 1、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2020年潭财资环费30号下达专项资金1193万元,用于湘潭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更换及“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和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建设项目,年末结转116.89万元。 (1)湘潭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更换及“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8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2019〕47号文件、省自然资源厅湘自然资发〔2019〕40号文件的整体要求,我局不动产登记系统需建立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服务体系、不动产便民服务体系、不动产电子证照库以及完成不动产系统三网分离和不动产信息共享等工作;同时,我市在2020年需完成33.75万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急需启动“互联网+”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 项目安排资金703.11万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210.933万元。项目实施期间是2020年5月-2021年6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上线;②微信公众号开发上线;③存量整合数据合库90万余条;④完成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⑤互联网在线申请平台开发上线。 项目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着重提升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水平,精简优化流程。项目完成后将极大地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2)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建设项目 2019年11月4日第22次局周工作例会研究,同意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建设工作。主要建立起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满足数字化处理和利用两不误的要求。经2020年5月7日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373万元,从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具体实施。项目安排资金373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354.35万元。 2020年规范化整理并数字化处理文书档案的工作量完成80%,经统计共完成了22200件,204914页(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2019年文书档案11503件,82281页,原市城乡规划局2002-2018年文书档案10697件,122633页);不动产登记档案71267卷,2958039页;原市城乡规划局业务档案9288卷,414085页。项目质保金18.65万元(合同总额5%),质保期为二年,待质保期过后再行支付。 2、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平台融合项目 项目经过第三方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为642万元,中标单位为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2020年项目收入642万元,项目支出192万元,年末结转450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建设。以自然资源业务整合为核心,形成地上地下、集成融合、可持续更新的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同步建立自然资源数据中心分布式管理、应用和共享服务机制。 (2)梳理业务流程,完成业务重构。全面梳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业务体系清单、权责事项统计清单、业务关系图、业务概要图等成果。理顺业务人员、业务权限、业务类型、业务关系和业务流程,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业务标准。 (3)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以自然资源数据目录体系为导向,从数据标准统一入手,一方面修改完善现有数据标准,另一方面补充增加缺少的标准,明确数据组织标准及命名规范,形成完整的自然资源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4)平台体系建设。建成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一张图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大屏展示系统、运维平台等系统,保障一体化业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3、湘潭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 经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定,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经费为980万元,2020年项目收入815万元,项目支出629.4万元,年末结转185.6万元。 项目由市三调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部省要求,各部门协调、权责明确,认真开展此次调查工作,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通过第三方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执行,中标合同金额为768.4万元。 2020年项目主要实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完成了三调初始数据成果整改完善工作,成果于6月20日前全部提交至省三调办。(2)有序推进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和举证工作。全市共计接收国家下发图斑、省级下发不一致图斑以及县级自主提取图斑47806个,需要开展外业举证的图斑41599个,成果全部按时于8月20日前提交省三调办。(3)开展市本级乡级政区界线勘定工作,7月份开始进入成果自检和乡镇街道签字阶段。(4)除已完成的调查工作外,其他调查工作需要根据省厅安排部署再行推进。至此,我市历时三年的第三次国土调查,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主体工作任务,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4、湘潭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项目通过第三方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为1703.948万元,2020年项目收入8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年末结转600万元。 我市成立了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工作进度和质量处于全省前列,我市被评为全省4个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地州市之一,湘乡市也被评为全省10个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县市之一。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全市城乡房地一体全覆盖,圆满完成了省厅要求的调查率100%、登记发证率90%的任务。由于省厅新要求针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进行调查,不动产权证缮证率不高,国家对项目的汇交时间要求延后一年至2021年12月31日,房地一体项目有了新的任务和质量要求,故本项目仍处于不断推进中,并将严格执行省厅的时间节点要求。 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2020年度省级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布设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化监测设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对地质灾害进行应急处置、排危除险和群测群防等。2020年项目收入455万元,为省级下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64.22万元。 2020年项目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组织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或宣传彩页5000余份,制作并播放宣传短片3个,宣传效果显著,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举办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采用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了基层群测群防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2)我局加强与气象部门业务衔接,全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2次,发送信息3000余条。(3)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上下联络畅通,灾情险情随到随办。(4)聘请湖南省地质调查院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及时更新全市群测群防人员网络,明确了以乡(镇)、村组干部为主的群测群防人员2000余名.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近年来,我市无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增强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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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敢于担当,守正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调整率,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171.93万元,因落实国家政策、上级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数为6,697.23万元,2019年预算数为12,869.16万元。因此,预算调整率为0。 2、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2020年度财政拨款资金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4,558.52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数4,558.52万元。基本支出控制率为100.00%。 3、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2020年度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8,948.91万元,项目支出实际支出数7,606.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控制85%。 4、资金结余,2020年初结转3,820.99万元,2020年末资金结余1,342.02万元,未超过上年度结余。 5、“三公经费”控制率,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9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2020年度预算数为8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万元,公务接待费42.9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9.46%。 (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包括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等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得到认真执行。 2、各专项资金核算分项目单独进行核算,从预算指标下达到执行,账目清晰明了,原始凭证附件完备。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方面,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全部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了政府采购,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4,962.34万元。 (三)预算产出与效果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立足全局,服务发展担当有为 (1)担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力军。2020年度全市共出让土地12121亩,实现土地经营收入218.69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市本级共出让土地6932亩,实现土地经营收入175.35亿元,同比增长49.1%。资产注实基本到位,累计办理注资登记项目222个,办理不动产权证1790本,涉及土地面积5061.27亩,房屋面积76.72万平方米,预估值287.21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注资项目70个,预估值66.7亿元。积极推动城市综合发展基金落实到位,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的原则,有效盘活存量资源。 (2)用心做好审批服务和疫情期间保障。业务办理高效快捷,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599件,疫情期间主动出台9项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地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3)全力做好用地保障。2020年,我市获批国有建设用地项目62个(面积6624.9亩),其中市本级获批项目31个(面积4234.5亩)。 (4)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序推进。10个专题研究基本完成。二是长株潭空间协同进一步增强。联合长株两市共同完成《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争取2个长株潭融城社区落地湘潭。三是重点规划项目按期编制。四是村庄规划编制稳步铺展,完成40个“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提升试点,积极推进《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将村庄规范化规划建设管理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 2、深化改革,营商环境显著优化 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自我革新的勇气,紧紧围绕“五个合一”,全面融合提升工作流程,营商环境显著优化。一是围绕“多审合一”,整合最简审批事项,明确了两大类25类免予办理和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清单。二是围绕“多测合一”,提供最省测绘服务,累计受理“多测合一”项目95个,平均节约时间50%以上、减少费用30%以上。三是围绕“多规合一”,构建最优检测平台。已完成合规性检测项目98个,单个项目“一键检测”导出检测报告仅用1分钟。四是围绕“多证合一”,公布最少资料清单。推动自建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与户籍、营业执照、收核缴、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在内的8个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将“一书三证”信息导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对于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文件、证书等材料,以及行政相对人前期已提供且无变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五是围绕“多会合一”,实现最快审批效率。目前,我市80%以上的项目由市局业务审批例会一个会议审定,平均审批时限减少10个工作日,提速50%以上。 3、强化监管,督察执法成效明显 (1)强力规范土地管理。一是坚决打好批而未供土地攻坚战。市本级预计全年可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992亩,占全年土地总供应量的82%。二是全力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深入摸底调查,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两年行动”,制定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三年处置计划,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三是严格高效查处违法用地。全年处置到位存量和新增违法用地187宗2642.6亩,没有因违法用地被预警约谈的情况。四是实行土地批后全程管理。推进“净地攻坚”,全面梳理全市“批而未建”非净地项目,扎实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2)坚决抓实耕地保护。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市41个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全部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补充数量指标1581亩(补充水田指标1295亩,补充产能指标149.6万公斤),并积极实施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已确认40个项目1962亩耕地指标。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3)严格规划实施监管。严格规划刚性管控,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同步跟踪,形成了批后监管无死角、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的连续性、严肃性。 (4)全面落实督察要求。一是高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摸排。下发的部省37.7万个疑似图斑均按时间节点要求核实到位,并进一步开展成果自检和复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强力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的190个问题,已整改销号188个,整改率98.9%,排名全省第二;262个往年“挂账”问题已整改171个,整改率65%。三是扎实抓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全市共摸排疑似违建别墅项目608处,上报确认违建别墅项目15处39栋2.58万平方米,均已按“一项目一策”要求整治到位。 (5)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利剑行动”,开展市城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矿采砂行为31宗,罚没58.86万元,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3起。强化规划执法,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0宗,罚没155.2万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督导反馈线索整改,交办的9条线索全部销号。开展现场督导5次,收集摸排调查表21份,移送涉黑线索1条,协助公安部门核实线索3条。 4、以民为本,民生实事大力推进 (1)不动产登记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创新登记服务模式。推出“交地即交证”服务,实现交地交证“零时差”。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两证合办”,办结时限由原来的3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提速80%以上。今年以来共办结发放不动产权证(证明)6.8万余本。二是深化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建设。强化业务数据共享,全面升级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全面启用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提升登记服务智能化水平。三是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完成全市527326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实现调查率100%,11月23日完成省级下达登记发证任务,新增登记发证比例排名全省前列。 (2)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深入推进。一是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编制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全面清理退出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规划要求的砂石土矿。二是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抓好重大工程实施,谭家山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恢复或新增林地300亩、修复耕地5533亩。实施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全市41个矿点面积160公顷修复治理。三是铺展绿色矿山建设。制定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分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安全生产和地灾防治抓牢抓实。全市矿山安全继续实现“零事故”。切实强化隐患点排查巡查,发布预警信息25次2.2万余条。通过科学调度、靠前指挥,我市未发生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 5、统筹有序,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1)国土三调阶段任务顺利完成。按照部、省部署的时间节点,于2020年11月3日,我市三调成果全部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 (2)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全面加强。着重加强数据管理运用,获批成立省卫星遥感应用湘潭市级分中心,部署完成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平台。 (3)依法行政和信访工作稳定有序。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做好案卷质量评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行政应诉案件61件、组织听证3次。打开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办证通道87个12291户,妥善解决了多个长期上访的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办理信访件98件,接待来访群众27批次570人次,未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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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1、本年度存在专项资金结余,但未超过上年结转。 2、预算绩效目标和定量指标的制定不够准确和全面。 3、个别专项的事项完成年度与收到财政预算经费拨付年度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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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加强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从具体业务方面入手,确定适合部门支出特点的绩效指标。 2、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及时了解预算执行中的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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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