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带领立法调研组,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我局汇报的2018年以来国省市有关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内容,以及目前相关的职能职责和经验做法。全体与会人员围绕《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阳建民指出,今年制定并出台《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适应新形势、新政策、新机构、新要求的需要,对下一步立法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对接,完善规划编制机制等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领导、业务科室及县市局负责人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