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国土建议复字﹝2018﹞21号(A)类
关于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彭映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湘乡金石镇文星村水灾水毁农田复垦资金的建议》第399号收悉,感谢您对灾毁农田复垦工作的关心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对建议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是根据市、县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的申报要求,经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012年,国土部门已在湘乡市白田镇车田、芋子、集中,金石镇石坝、益民、文星村实施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56.43公顷,投入资金1229.45万元。2018年,为恢复损毁耕地,国土部门计划在湘乡市金石镇文星村实施历史遗留与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项目。4月上旬,项目已立项并下达预算明细,建设规模7.66公顷,计划投资40万元。目前,湘乡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