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湘潭市委员会第21222056号提案的回复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8-12-18 15:42

潭国土提案复字﹝20184号(B)类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湘潭市委员会第2122205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胡建瑜委员:

您提出的《借浏阳之经验,尽早规划我市乡村宅基地》第2122056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对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对提案中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所做的工作

1.出台文件。为改变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对混乱的局面,我局于2016年年初开始对全市农村居民建房情况进行调研,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并于2017528日以潭政办发﹝201744号文件下发。文件着重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市县乡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县乡成立违法用地联合巡查执法小组,乡镇成立农村居民建房联合审批办公室,着力解决机制不顺的问题,让“看得见的管得着”。二是统一规划、实行奖补。加快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组织编制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给予一定奖补,市级补助20%;对采用规划部门提供的农村住宅建筑方案通用图集建房的农村居民进行奖补,分别为拆旧建新5000/户、原址建房10000/户。三是重心下移、审批松绑。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乡镇进行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将责任压实在乡镇,将国省规定的授权乡镇审批时效35个工作日减少到25个工作日,未授权乡镇审批时效45个工作日减少到32个工作日。四是强化监督、追责问效。从执法的主体和责任的角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拆违控违工作,加大对“建新不拆旧”等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县乡村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情况、违法用地巡查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党政同责,将宅基地审批、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将耕地保护纳入干部任期审计范围,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确保宅基地管理改革严格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文件出台后,我局于625日开始在湘潭日报头版连续5期政策解读,并同时在湘潭在线和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微信公众号连载,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督查。201742627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园区)进行专项督查。829日至31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委改革办、市国土、农业、规划等部门再次对各县市区(园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4.警示约谈。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1018日杨英杰副市长对各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会后,各县市区(园区)对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成立了宅基地审批和执法巡查领导小组,分别出台了实施细则,启动了乡镇村庄的规划编制,落实了农民建房奖补的财政预算,加强了执法巡查和追责问效工作,农村居民建房管理进一步规范,违法建房现象逐步好转。

二、今年要做的工作

1.学习借鉴外地宅基地管理先进经验,出台相关文件。根据全国人大2017年授权在全国33个试点县开展三项土地制度改革要求,以破败空心房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于425-27日赴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学习宅基地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6月份左右出台我市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等文件。

2.迅速启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省对该项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20181号文件要求,2018年先期启动并完成全市十大农业示范园和特色小镇范围内的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我局已制定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启动该项工作。

3.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打击违法建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未经批准的建房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拆除到位并恢复土地原貌。

4.加强监管,不断规范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要求,计划在6月、11月对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要初显成效,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5.开展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追责问效。根据文件要求,对各县市区(园区)进行专项年度绩效考核,并抽查部分乡镇(街道),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负责同志实行严格的追责问效。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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