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2123027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人资环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保护好基本农田红线,以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我局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对提案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核心地位,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于2017年8月完成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划定面积173.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6.6%,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已落实到地块,信息落实到农户,做到了图、表、数据与实地一致。一是构建立体化的责任体系。市、县、乡、村、户层层明确保护目标任务,市至村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向农户发放保护责任卡,织牢保护责任网,做到政策执行掷地有声,保护防护网牢不可破。二是实施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把耕地保护纳入到了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对耕地保护形成倒逼机制,严守保护红线。三是严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环节均通过自然资源“一张图”套合项目范围红线,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不是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坚决不予审批。四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业务培训。组织全市耕保系统以及相关技术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业务培训,邀请省厅耕保处技术人员授课,传达中央、部、省厅保护政策,为今年永久基本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入储备区,计划在8月份完成,满足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的补划需求,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六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专项调查。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查、质量至上、效率优先”工作原则,利用“互联网+”及内业外一体化调查技术,对照工作底图进行全野外调查,核准查清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土地实际利用状况。七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将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种植植物影响的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调整补划。计划将于2020年3月份完成,以切实巩固划定成果,确保优质耕地全面严格保护。八是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扎实开展土地宣传日、“地球日”、政策宣传日等政策宣传活动,做好耕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宣传;在所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界桩和标志牌,公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保护责任主体、监督举报电话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禁止”等信息。下一步,我市将更加注重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的丰富性、普及性、针对性:一方面利用送政策下乡进组入户活动、多平台媒体报道、宣传车流动播放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另一方面因人施策,针对农户、种植大户、农村合作组织、新型农户主体和建设用地单位等不同主体的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
二、加大耕地保护资金投入
加大农业投入是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维持高产高效的有力途径。我市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逐年增加投入资金,特别是近三年来平均涨幅达到了7080万元。设立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市本级财政农业发展专项(粮食安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推广水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优质稻、特色粮油作物栽培;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发展秋冬生产,提升耕地地力,发展粮食病虫害防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2018市本级财政粮食安全项目共投入资金240万元,对25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扶持,示范推广了一批粮食生产先进技术。
湘潭市2016-2018年耕地质量管控资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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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灾毁复垦项目资金投入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 |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资金投入 |
重金属污染治理式休耕资金投入 |
投资总额 |
亩均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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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321 |
10818 |
369 |
1722 |
13230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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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599 |
12934 |
437 |
3605 |
1757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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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050 |
19220 |
485 |
6642 |
27391 |
121 |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项目的资金投入,以水利设施建设、灾毁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重金属污染治理式休耕等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升,夯实配套设施基础,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发挥最大的生产效益,保障我市粮食生产高质高效。同时,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在利用2018年政策前期调研获取的大量基层信息基础上,充分掌握我市实际,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适时出台操作性强、引导力高、财力物力符合我市实情的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三、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田行为
2018年度,我市共核查3个疑似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图斑,涉及面积47.1亩,均已整改到位。依法处置10起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共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6亩。其中立案查处9起,均下达了处罚决定书,1起已拆除复垦,4起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1起,业主已自行整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部分并复垦到位,故未立案。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巡查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全面巡查的模式。全市全年统一组织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县级组织实施不少于3次,乡镇自行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原则上乡镇每个季度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二是进一步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遥感监测、土地卫片执法等信息技术,结合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年度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调查监测与评价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及违法违规占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打击力度。对在巡查、动态监测及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按《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多措并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是大力保护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一方面将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另一方面重点实施耕地地力提升行动,对于耕地地力较差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通过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酸性土壤改良等措施,不断提高耕地地力水平,力争做到粮食生产功能区数量足、质量优、守得牢,切实发挥其稳定我市粮食生产的主阵地作用。2018年,全市秸秆还田、深翻耕、绿肥种植、酸性土壤改良等耕地保护和提升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998225亩,推进我市耕地质量等级稳中有升。
二是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工程措施使农田集中连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现有优质耕地的提质改造,促进湘潭农业现代化规模发展。我市严格按照新增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田间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改善排灌设施、提高基础地力、改善耕地质量、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和技术承载能力的效果,提升我市粮食生产能力。2018年,全市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7万亩,完成投资3240万元,目前工程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8.75万亩,完成投资1.29亿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验收报备。
三是着力推进治理式休耕试点。重金属污染治理式休耕着重于加强耕地污染的源头治理,补齐质量保护短板,提高我市耕地的整体生产水平。我市自2016年开始在重金属中轻度污染区开展治理式休耕试点,三年实施面积达到7.38万亩,通过采取深翻耕、种植绿肥、淹水管理等措施,力争三年休耕到期后,休耕耕地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0.5个等级。
四是积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按照《湘潭市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型肥料推广应用为主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通过“精、调、改、替”等技术手段,深入推进精准施肥,优化化肥施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行有机肥养分替代,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五是重点做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全市耕地地力调查监测,在全市46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上,优化耕地质量监测点布局规划,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实时监测,定期发布区域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六是深入推进全市土地合理流转。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实施意见》,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以“三权分置”为抓手推进全市土地合理流转。2017年至2021年间,市财政每年拨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土地流转。据农经部门统计,全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已达101.8万亩,流转比例达60.5%,远超全国平均水平,流转率在90%以上的村达到150个。土地合理流转推动了种粮耕地向种粮大户、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集中,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逐年提高,种粮效益得到保障和提升。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宣传和落实土地流转奖补政策、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助推粮食生产发展。
五、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我市将在现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本农田巡查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我市正在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用型村庄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着力推进“多规合一”,做到规划引领,空间管控,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审批,其余项目不擅自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二是保护政策向农户倾斜。农户是耕地的直接使用者,对于耕地保护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将积极推进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农村耕地保护组织建设、基层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政策,将政策重点向农户、农村合作社、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倾斜,充分发挥其耕地保护的主体作用。
再次感谢贵委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