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谷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湘潭市城区主干道建设地下人行通道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本局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对提案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区地下人行通道现状情况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车流量越来越多,目前我市行人过街交叉路口主要依靠红绿灯,路段中间过街依靠斑马线, 给行人过街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建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的必要性越来越凸显。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建人行过街设施共55处,其中地下通道54处,人行天桥1处,其中河西32处,分布在韶山路-建设路-车站路商圈17处、沿江路8处、建设北路延长线2处、护潭西路(碧泉湖公园)2处、文星门路(火车站广场)2处、北二环(湘大南门)1处;河东23处,分布在建设路中2处、滨江路6处、湘潭大道4处、商城路2处、福星路中3处、宝塔路1处(人行天桥)、东二环2处、北二环2处。
总体来说,我市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滞后、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路段立体过街设施缺失、人行地下通道利用率不高,行人过街的安全问题隐患较多。
二、我市城区过街设施规划情况
编制了《湘潭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为了解决我市交通组织和完善交通体系,与《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7年修订)》同步编制了《湘潭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湘潭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文本的第63条对步行交通设施提出了建设控制要求:
1.路段行人过街设施控制要求:针对人行天桥、过街地道、人行地道三类不同的过街设施,分别列出其对应的建设条件、建设形势、过街设施间距、警示标志以及其他设施的控制要求。
2.学生过街设施控制要求:
离交叉口较远的学校,需规划过街设施;
学校门口道路为主干道,车流量大,在校师生多或附近有居民区组团、写字楼等人员集中区,可考虑建设人行天桥;
学校门口道路为主、次干道,车流量较大,在校师并且附近有人员集中区,可设置自助式行人过街信号灯,地面设置明显人行横道线;横道线可采用突出显示的方法,彩色铺装、立体显示或提高的斑马线;校门口道路为次干路或支路,车流量不大,可只设置地面人行横道线;同样,横道线可采用突出显示的方法,彩色铺装、立体显示或提高的斑马线;相关道路两侧设置学校警告标志和禁鸣标志。
三、我市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近期实施情况
依据前期调查数据,结合已批方案图、道路综合整治方案、滨江风光带设计、公园设计等及现场核实等渠道,中心城区有据可依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共设置了120处,其中现状已建55处(人行天桥1座、地下通道54处),待建65处。另外潭州大道、芙蓉大道两条干线快改规划全线新增43处立体过街设施。

为了解决人流量大、重要公共设施人流交通,通过问卷调查,征求交警部门意见,结合近年来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市长信箱等实地调查方式,编制了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近期实施规划。拟在板塘步步高、金侨城-红旗社区、东方红广场-万达广场、盘龙名府-美的国宾府、雨湖路口、十二中正门、科大南门、步步高新天地-五矿尊城、建设路口、市民之家-湖湘小学共10处作为近期实施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同时潭州大道、芙蓉大道两条干线规划新增的43处立体过街设施与“两干”快速化改造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在方案审批中,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警部门联合审批,确保按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实施,方便市民出行及安全。同时加强对已批未建的立体人行设施加强监管,在今后道路建设中要求同步实施到位;对新建、改建的道路的人行过街设施要求与道路设计、建设同步开展、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