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6D117号
建议的答复
文永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鹤岭镇地质灾害的建议》收悉,本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对建议涉及我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鹤岭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成立鹤岭地区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实施了湘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一期治理工程,湘潭煤矿、黑色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和湘锰国家矿山公园建设等项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2007年至2020年,我市争取了湘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一至三期),项目区域范围13.4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3.54亿元。通过三期项目治理,累计恢复和新增建设用地2.7平方公里、林地4.18平方公里、耕地4.01平方公里,修建道路13.58公里,水利沟渠30余公里,填埋废渣900余万方,逐步解决了原湘锰的有关遗留问题,开展场地平整植绿、修建修缮道路,有效改善了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其中,鹤岭地区采空塌陷在湘潭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区域13.4km2范围内,已经实施治理。
2010年底,我市争取了湘潭煤矿、黑色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争取国家资金4000万元,其中湘锰矿区倾斜安排了3000万元,包含响塘-百步桥道路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区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竹节坝土地复垦工程、搬迁避让工程、道路修复工程、清水塘综合治理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子项目。搬迁避让68户,按4万元每户(为当时省内最高补助标准)解决补助资金272万元。
2015年,我局向省财政厅和原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了雨湖区响塘镇小荆村泥石流应急处置项目并实施到位;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申报了《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方竹村和柴山村地面塌陷初步勘查方案》,申报资金200万元,该项目已经实施。
(二)鹤岭地区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鹤岭地区的小锰矿、小石灰岩矿已经全部停产,其中小锰矿已全部关闭,石灰岩矿2020年12月到期后,我局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鹤岭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别于2014年、2019年开展了1:5万详查变更调查,对鹤岭地区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此外,我局每年均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和督查以及汛后检查等工作,对存在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了警示牌,发放了明白卡,明确了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严格执行了监测预警、险情速报和值班值守等项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鹤岭地区的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环境恢复,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切实加强对鹤龄镇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如遇突发状况,及时疏散和撤离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对鹤岭地区受地灾威胁的村民房屋,由鹤岭镇政府委聘权威机构进行受损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 A、B、C级,由责任主体做好维修和加固工作,对D级的进行搬迁避让,我局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搬迁避让家庭6万元/户补助资金。
三是继续做好鹤岭地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的要求,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持续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补助和搬迁避让工程,确保鹤岭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对鹤岭地区的岩溶塌陷情况,能够实施搬迁避让工程的,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大力支持;对于突发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我局将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