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生效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按首次登记的规定,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名称或者土地坐落变更的,提交证实名称或者坐落发生变更的材料;
5.土地面积、界址范围等状况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土地面积、界址范围等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按首次登记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除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农民集体互换土地的,提交互换土地的协议;
(2)集体土地调整的,提交土地调整文件;
(3)依法需要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二、申请主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按照首次登记的规定,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提交相应材料;
5.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书。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
办事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万楼中心所: 0731-55570580
鹤岭中心所: 0731-57815355
长城中心所: 0731-52620068
姜畲中心所: 0731-57631331
先锋中心所: 0731-58283889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319744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岳塘区政务中心: 0731-58612536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862387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电话: 0731-5555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