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办事指南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18 16:40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一、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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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二四年九月

 

 

(一)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应由发包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和承包方身份证明;

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等权属来源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二)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5.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6.不动产的坐落、名称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7.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更的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8.林地用途部分发生变化的,提交导致林地用途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9.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调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10.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发包方与承包方重新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11.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变化的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12.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13.在已登记的无林地上更新造林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供能够证实更新造林的材料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三)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农户等相关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可以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5.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6.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家庭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的材料及不动产分割或者合并协议以及变更后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7.联户承包拆宗分户的,提交重新签订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及分户经营协议书;

8.涉及林地分割或者合并的,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9.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10.继承人依法继续承包的,按照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提交材料。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二、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注销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发包方依法收回、林地承包经营户消亡且无继承人的,可由发包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灭失的,提交证实灭失的材料;

5.承包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提交证实林地全部被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等非林地的材料;

6.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提交相关材料;

7.林地承包经营户消亡且无继承人的,提交林地承包经营户消亡的相关材料;

8.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提交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书面材料。设有抵押权、地役权、经营权或者已经办理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经营权人或者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9.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书;

10.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

 

办事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万楼中心所:                0731-55570580

鹤岭中心所:                0731-57815355

长城中心所:                0731-52620068

姜畲中心所:                0731-57631331

先锋中心所:                0731-58283889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319744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岳塘区政务中心:             0731-58612536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862387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电话:   0731-5555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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