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事指南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zygh.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18 16:28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1.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由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由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6.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注:《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在此条例生效前,已建房屋符合建设时相关规定的,可以由权利人提交符合建房时登记要求的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5.宅基地及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坐落发生变更的文件;宅基地或者房屋面积、界址范围等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房屋平面图等地籍调查成果。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或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可以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分家析产的,提交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5.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出卖、互换、赠与房屋的,提交相关协议书;

6.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7.依法应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8.依法继承的,按照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

四、收费标准

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二、申请主体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5.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材料。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6.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生效决定书;

7.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湘发改价费﹝2017﹞264号

 

办事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万楼中心所:                0731-55570580

鹤岭中心所:                0731-57815355

长城中心所:                0731-52620068

姜畲中心所:                0731-57631331

先锋中心所:                0731-58283889

雨湖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319744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岳塘区政务中心:             0731-58612536 

岳塘区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      0731-52862387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监督电话:   0731-555589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