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不动产登记工作投诉渠道,提升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不动产登记的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就建立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执行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畅通不动产登记企业和群众投诉维权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不动产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
二、投诉内容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4.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和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利用短信评价、现场满意度测评系统,或拨打市民热线12345等方式进行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进行举报(0731-55558708)。
3.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四、投诉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投诉电话如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731-55558925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雨湖分中心 0731-55558907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岳塘分中心 0731-5555887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九华分中心 0731-55570383
特此公告。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