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湖南工程学院请求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权证的申请
来信时间 2025-01-17 13:54:28
来信人 刘*
咨询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好!我是湖南工程学院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刘宸均,我看到市政府在收集2025在潭高校要地方支持项目(事项)清单。故特别进行咨询与求助。

  1.由于学校前期建设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附属用房的手续不全,请求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支持与帮助学校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2.由于征拆时间久远,原征拆机构“湘潭市征地拆迁事务所”已于2010年撤销,“完成征地拆迁证明”手续材料的主体单位已不存在,证明难以出具。“完成征地拆迁证明”是否可以由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拆迁管理处出具。

  3.按照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湖南工程学院征地扩建校区项目的批复》(湘计社会〔2002〕654号)文件要求,尽快拟定将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滨江)北面约78.3亩土地性质恢复为教育用地的文件。

     盼望得到回复与支持,谢谢!

      2025年1月17日

答复部门 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5-01-22 10:11:48
满意度 非常满意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图和土地使用规划图中,均已将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滨江)北面约78.3亩土地性质规划为教育用地。2023 年10月,该项目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参照历史遗留问题全力配合,推进处置到位。市优居中心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出具相关意见,协助办理。建议你校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明确诉求,我单位将全力协助你校权证办理工作。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